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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建立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在14个重点领域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加强重点人群的信用监管,培养重点人群的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此次建立诚信档案的重点人群包括:律师、公证员、教师、食品安全检测员、建筑工程师等35类人群。诚信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从业履历、资格证书、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职业处罚情况、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存在非法违纪违约行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能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诚信档案将作为重点人群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行业准入、评优评先等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市信用办将不断扩大重点人群诚信档案建设覆盖领域,持续加强个人诚信宣传,积极倡导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个人信用承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诚信档案,推动重点人群信用信息有效应用,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信用办关于转发《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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