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仙桃市  浏览次数:82

关于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本地实际需求],决定在本地区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解决政务领域存在的失信问题,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信用保障。

 

   二、治理范围

 

   本地区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投资、履行职责、执行政策、签订合同、兑现承诺等方面的失信行为。

 

   三、治理重点

 

   1、政策承诺不兑现: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作出的政策承诺未按规定履行,影响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2、合同契约不履行: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与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后,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纠纷或违约行为。

 

   3、拖欠账款不偿还: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拖欠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工程款项、采购款项、服务费用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4、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损害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6、“新官不理旧账”: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更替后,对前任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承诺等事项不积极落实或推诿扯皮,影响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6月)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治理重点,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政务失信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0月)

 

   市信用办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3、总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

 

   各相关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底前盖章扫描报送至creditxiantao@163.com。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市信用办对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市营商办、市信用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形成长效机制。要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4、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仙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信用服务客服

智能机器人客服,24小时为您服务

{{ item.time }}

{{ item.value }}
常见问题
信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