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赋能信用修复 联动破解执行困局

发布时间:2026-05-21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浏览次数:51

2017年,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与某发展公司、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经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峪关中院”)调解生效,但因置业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标的达2.9亿元。

 

案件面临多重复杂局面:法院依法查封置业公司约6万平方米房产,但企业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资金链断裂,经营濒临停滞;大量购房户权益受损,群体退房、上访苗头显现;被查封房产中大部分已抵押给某工商银行,多重债务压力下企业信用濒临“破产”,形成“执行难—企业瘫—民生忧”的恶性循环,对当地营商环境稳定造成显著冲击。

 

面对企业信用恶性循环、多方权益冲突叠加、传统执行模式路径依赖三大梗阻,嘉峪关中院以信用修复”为核心,推出三项创新举措。

 

一是构建“多元联动”信用保障机制。主动协调党委政府、产权登记部门、抵押权人工商银行、申请执行人农行某分行及购房户代表,建立“定期会商+诉求响应”联动平台,明确“保障民生优先、修复企业信用为辅、实现债权为目标”的原则,将执行案件转化为多部门协同的信用治理事件,为信用修复扫清协同障碍。

 

二是创新“以物抵债+信用预修复”模式。在责令置业公司提供替代财产的前提下,不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引导企业先处置非核心资产偿债,先后拍卖位于苏州、银川及嘉峪关关联企业的房产、土地、股权等资产,优先向农行某分行偿还部分债权。此举既让申请执行人看到债权实现希望,也为企业保留被查封的6万平方米房产,实现“部分偿债-信用初步修复-保留经营基础”的第一步突破。

 

三是推行“自主处置+全程监管”信用激活方案。经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一致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对核心房产的查封,允许置业公司自主销售,销售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专项监管、法院全程监督,确保优先用于偿还剩余债权、办理购房户产权登记。同时撤销失信当事人名单,恢复企业信用,使其能正常开展房产销售、获取合作资源,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修复信用”。

 

截至2024年5月,案件取得显著成效,实现“用修复-权益保障-营商优化”的多重突破。企业信用实现“满血复活”,置业公司从濒临破产逐步恢复经营能力,房产销售步入正轨,彻底摆脱“失信”标签,重新获得市场信任。

 

多方权益全面落地。申请执行人农行某分行累计收回债权近3亿元,执行标的全额实现;2500余户购房户顺利办理产权登记;抵押权人金融资产安全得到保障,形成“债权人满意、购房户安心、企业重生”的共赢格局。

 

案件执行圆满收官,避免了“企业倒闭、债权悬空、民生受损”的负面结果,通过信用修复让“僵尸企业”重新成为“市场主体”,体现了司法执行对市场活力的保护。

 

该案的处理打破了“执行即失信”“查封即倒闭”的传统认知,证明司法执行可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成为企业信用修复的“助推器”,为司法执法体系平衡“债权实现”与“信用保护”提供了范本。

 

同时让市场主体认识到“信用可修复、失信有代价”,通过联动机制整合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信用共建、风险共防、利益共享”的治理格局,为信用建设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本。

信用服务客服

智能机器人客服,24小时为您服务

{{ item.time }}

{{ item.value }}
常见问题
信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