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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拉开崭新帷幕,
一批新的政策法规、标准陆续开始实施,
从国家、省、市层面都与信用紧密相关
新规——国家级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1号--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一、海关对在“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用评估状况为“优秀”或者“良好”的高级认证企业开展复核时可以适用简易复核,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适用:(一)正在被海关实施稽查的,其中因主动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而被海关实施稽查的除外;(二)正在被海关实施风险类核查的,其中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实施的核查除外;(三)因涉嫌违法正在被海关刑事立案侦查或者行政立案调查的,其中以简易程序立案调查的除外;(四)因出口货物被境外通报正在接受海关调查或者核查的。
二、海关对“系统”信用评估状况为“优秀”的高级认证企业开展简易复核时不开展实地复核,直接作出通过复核的决定;海关对“系统”信用评估状况为“良好”的高级认证企业开展简易复核时,仅对影响企业信用评估状况所涉及的认证标准项以及最近一次认证或复核的“基本达标”项开展实地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作出决定。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加强法治教育、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等信用管理措施。
第三十四条 建立参保人员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分级分类信用管理机制。根据参保人员违法情形可以按照规定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开展医疗保障法治教育、要求其作出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法律法规的承诺;(二)加强审核、复核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资格; (三)限制接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四)加强异地就医备案审核;(五)加强智能提醒;(六)加强结算单据审核;(七)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八)其他管理措施。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6)》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粮食和储备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中,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及依法缴纳的相关税款,可以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扣除。政策性粮食经营中,政策性粮食信贷资金成本、保管费用等财政补贴退还款项、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依法缴纳的相关税款,可以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扣除。当事人应当按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求,提供能够证明所主张扣除款项为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及相关税款等的证明材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建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违法失信行为,依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为适应国家信用体系建设、AEO国际互认及外贸监管新要求,落实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海关总署对 2021 年版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将企业信用等级由3级优化为5级,完善失信认定与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容错制度,简化AEO 认证复核程序,强化分类监管与联合惩戒,更好衔接国际规则,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规范透明、自愿平等的原则,充分维护交易相对人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第六条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基于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充分考虑平台内经营者经营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平台经营者新增或者变更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平台内经营者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七日。对平台内经营者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制定合理过渡措施。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按照修改前的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平台经营者开展竞价排名或者提供排名推荐服务的,应当向参与竞价的平台内经营者告知搜索排序、推荐和竞价排名的规则。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信用修复工作,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本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帮助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新规——省级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七条 自治区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科技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支持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增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安西藏的能力和水平。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多渠道拓宽科技型企业创业资金来源。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提取当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自治区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科学技术金融专营机构和专属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开展科技创新的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信贷、保险支持,推动企业金融需求与各类金融、保险服务有效对接。自治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自身发展。
第五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将科研信用情况作为科学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称、审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授予科学技术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纳入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并在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自2026年04月08日起施行。
三、依法依规有序承接。各地(州、市)、县(市、区)要制定完善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实施措施,调整本级权责清单,做好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衔接工作,编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要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推行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要强化资源配置,确保调整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为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河北省住建厅制定本办法,有效期5年。办法共30条,构建“信息采集—动态评分—结果应用” 闭环:信用信息分基本、良好、不良三类;采用百分制(基本分60分、良好最高加40分、不良最高减60分),依托全省系统自动评分、实时更新;结果全省通用、公开,实行差异化监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同时明确异议处理机制,保障企业权益。
《河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5.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的未就业城乡居民可按规定适当提高支付比例。除新生儿、困难群体资助对象等特殊情形外,对未在当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时(本统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启动覆盖职工或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年度)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以及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情形,应制定待遇享受等待期、阶段性调低待遇水平等约束性措施,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原则上按照6个月设置,并随着断保年限的增加相应延长等待期,具体措施和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探索建立参保诚信记录,对恶意中断缴费、骗取待遇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黑龙江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自2026年04月06日起施行。
第四条 省内各级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应当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在政策宣传、权益保护、纠纷处理、企业信用评价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成品油流通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五条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销售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须向消费者明示所销售替代燃料的油品种类和标号;加油设施罩棚标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登记信息相符。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结合企业日常监管与年度专项检查情况,根据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依法纳税、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实施信用分级管理,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运营管理规范、设备设施齐全、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上海市收养评估实施办法(2026)》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收养申请人责任)收养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侵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政部门依法会同相关部门将该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力现货市场限价相关事项的通知》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三、我市建立燃煤发电机组运行成本监测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队)定期监测燃煤发电机组的标煤采购量、到厂标煤采购单价、综合供电标准煤耗和其他相关发电成本数据,作为限价计算或其他补偿政策的依据。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初期,各有关发电企业应于每月2日12:00前通过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队指定渠道填报上月数据,自2027年开始每月1日24:00前填报数据。各企业应加强数据填报工作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留存原始购煤合同等凭证以备核查。对于填报不及时、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其填报数据将不再作为计算依据,替换为我市最低煤价、最低煤耗。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约谈、通报、信用惩戒等措施予以处理。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八条 (记分处理)…(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记分值达到20分不足30分的,除进行上述第(一)项处理外,由区住宅修缮管理部门约谈项目经理(总监)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形成《谈话记录》,同时对项目经理(总监)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记录将作为对其信用评价的依据,并按照规定与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享。
《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1.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招标人要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要求。
《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为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守护基金安全,湖北省医保局依据国家及地方条例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8章42条,覆盖定点医药机构、药企、医保从业人员及参保人等主体,规范信用承诺、信息归集、积分评价(机构百分制、个人十二分制)、结果披露、异议申诉、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全流程,实行差异化监管与动态管理,明确权责与权益保障,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
《贵州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贵州算力券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修订)》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六条 兑现主体除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2.兑现主体未被列入诚信负面清单。
新规——地市级
《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资源化利用企业等单位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进行记录,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排污单位、第三方运行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记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进行公开。完成整改的,可申请信用修复,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长沙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安全生产要求使用电器产品和燃气燃烧器具,配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二)按照规定亮证亮照经营;(三)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四)按照划定的区域和摊位进行经营,销售物品陈列整齐有序,及时清理经营场所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污水等,保持卫生整洁;(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管理办法(2026)》自2026年04月05日起施行。
第八条 申报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须具备以下共性基础条件:1.依托单位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2.具有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面向社会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服务的意愿;3.对外发布服务清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要的行业备案资质;4.依托单位一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沈阳市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2026)》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申请许可延续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现场检查。1.因涉嫌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2.三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的;3.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因不在许可地址经营等情况,被监管部门列为高风险重点关注企业的;5.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药品零售企业“通用+专业"信用评价模型中,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6.申请许可延续时,同时申请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变更等需要开展检查勘验项目的;7.系统内标注的经营面积不符合延续申请时经营范围要求或系统内无经营面积标注的;8.市场监管局认为有必要开展现场检查的其他情形。符合前款第1、2、3、4、5项情形的,可以不受“先证后核"限制,在许可决定作出前开展现场检查。
《海安市项目预审工作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20日起施行。
市发改委负责确定项目行业类别;研判项目选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的相符性;评估项目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入、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核心投入产出指标;评估项目能效水平与能耗替代指标保障情况;综合研判投资母体公司市场地位和主要投资人信用情况。
《威海市文登西洋参保护和发展条例》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供需状况、服务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
《镇江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守法诚信,共同对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履行报告义务,主动对食品安全状况、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并按照指导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承办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组织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舟山市优化调整舟山市城乡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实施细则》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2026)》自2026年04月0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委托机构的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依法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青岛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04月27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统筹协调,建立检查制度,加强经营者的信用管理。通过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按职责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潍坊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自2026年04月18日起施行。
为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解决恶性竞争、质量不高等问题,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订本办法。本办法覆盖市域内所有测绘资质单位,构建“信用登记—信息归集 —等级评价(A+、A、B、C、D 五级)—公示应用—信用修复” 全流程机制。实行百分制动态评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与差异化监管,结果在官网及 “多测合一” 平台公示,以信用赋能监管、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新规——标准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
标准号:DB31/T 1657-2025
标准名称: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建设指南
归口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6年04月01日
说明:
本标准面向上海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确立诚信建设基本原则,系统规范制度体系、机构治理、从业人员、业务运营、风险防控、数字化诚信、社会责任及服务评价全维度建设要求。标准覆盖招聘、派遣、外包、培训、咨询等全业务场景,明确信息真实、收费透明、隐私保护、纠纷处理等核心诚信准则,为机构提供可落地的诚信体系建设路径。
通过标准化引导行业自律,有效遏制虚假招聘、违规收费、信息泄露等乱象,保障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助力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
标准号:DB42/T 2529-2026
标准名称:眼镜验配企业诚信经营服务规范
归口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6年4月13日
说明:
本文件的出台针对眼镜验配行业痛点,系统规范了企业从验光、配镜、销售到售后全流程的诚信经营准则,明确服务原则、明码标价、质量管控、投诉处理等核心要求。特别规定每副眼镜须经质量终检并签章、出具质检报告,建立扫码投诉与追溯机制,有效杜绝模糊定价、验光不准、售后无据等问题。
此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内所有眼镜验配企业,旨在保障消费者视力健康与合法权益,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品质与诚信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消费信心。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认证成果向企业信用资产转化 这一行动成效显现
发布时间:2026/04/01证监会:2026年将研究制定诚信建设规划 推动信用监管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6/03/31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推进“编码+信用监管”等多元场景应用
发布时间:2026/03/30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