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中国信用  浏览次数:36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提高境外来华人员移动支付的便利性,强化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在江苏苏州、浙江杭州、山东济南、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和陕西西安等8个城市开展向移动支付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工作。据统计,本次试点的8个城市个体工商户总量约占全国9.3%,预计本次试点可服务覆盖1100多万个体工商户。

 

   《通知》指出,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数据局通过向微信支付、支付宝、抖音支付等符合条件的移动支付平台开放信用监管数据,服务平台企业进一步简化商户收款码开通流程,实现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的快速办理,便利境外来华人员移动支付,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这些数据也将为平台企业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提升平台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推动平台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在突出试点成效方面,《通知》要求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各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确保数据安全,《通知》明确规定,数据开放将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开展数据核验,并严格限定仅用于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以及为平台企业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加强系统、接口的安全防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防数据安全问题和商业秘密泄露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数据局将指导各试点地区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做好试点效果评估,适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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