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中国信用  浏览次数:41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于印发实施《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涉及面较广、使用频次较高的信用监管重要业务。随着经济形势深刻变化、后商事制度改革时期到来,也随着市场监管部门行风整治工作不断深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不断提高,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目前存在的受理材料复杂、材料格式不统一、核查时限未明确、线上系统支持能力弱等问题亟须调整。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草拟本法,推动在列入方面更加审慎包容,在移出方面更加便捷高效,同时,为了保证异常名录管理的严肃性,明确在加强便捷移出方式的,后续采用“信用风险+双随机”的方式加强抽查检查。

 

   《办法》简化压减受理材料,根据移出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简化企业提交材料,其中,较高频次的“逾期年报”移出所需材料由原来的10项,减少至6项,缩减比例达40%;还对应明确移出时,免提交年报审计报告,减轻企业自证负担。同时,在高效移出情况下,通过后续事后抽查检查提升信用监管震慑力。

 

   《办法》指出,材料规范全市统一。异常名录管理属于行政监管事项,省级层面无统一规范受理材料格式。本办法总结了市局近年来使用的文书材料,并征求区县局意见,进行全市统一。本办法还要求通过官方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材料规范,方便群众下载查询使用,具体包括受理材料清单、11份规范文书模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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