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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近年来,为推动实现企业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加快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21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2112万户。
健全制度机制 优化信用修复流程
“我今年打算扩大经营品类,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时,才发现店铺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咋办?”山东一家肉食店负责人王宁在村镇便民服务中心询问。
经查,王宁的店铺因没有按时年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当地推行年报指导“一件事”,多举措助企除污点、增信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年报指导咨询”窗口,加强年报相关政策宣传,现场指导经营主体完成网上年报、网上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申请等。
“我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现场补报年报,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没想到后台马上就受理、审批,帮店铺恢复了正常状态,并顺利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王宁说。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便利性,2023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总局有关司局职责分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加“信用修复”模块,目前已实现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
打破数据壁垒 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
“过去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时,要去多个部门跑好几趟。”四川成都兴发铝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张坤元介绍,企业曾因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受到处罚,为了恢复信用,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了积极整改。
“监管部门及时帮我们发现了问题,进行整改,我们才能在市场上走得更远。”张坤元说,“完成信用修复后,我们重新获得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的申报资格。”
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已基本按照要求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签署共享互认协议、制定共享方案等方式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等,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共交换共享信用修复数据71.15万余条,实现信用修复数据双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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