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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仙桃市第二十四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综合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鄂市监网合函〔2026〕62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仙桃市第二十四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二、公布条件
申请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连续正常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申报年度期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四)申请公布为湖北省守重企业,应为仙桃市第二十四届守重企业或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上报申请公布的企业。
在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
三、公布标准
(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管理体系(模式),有严格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备案。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六)企业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积极处理或配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荣誉,社会信誉良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仙桃市守重企业公布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评估、征信的方式,公布相关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期为两年。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守重企业公布范围、条件与市级一致,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方式。
(一)申报阶段(4月—5月31日)
自愿申报的企业,请于5月31日前登录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系统,进入合同服务专区,选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栏目,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hbnqi/findInspection/contractService。
(二)受理审核(6月1日-6月20日)
市市场监管局受理企业的申报,依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采取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
(三)评估和征信(6月21日-7月10)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评估工作,对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情况进行归集、分析和评估。将拟公示名单书面征求发改、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财税、应急、法院等单位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的相关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核实反映的问题并组织抽查。
(三)统一公布报送(7月11日-7月20日)
市市场监管局对审查合格且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的企业,研究确定名单后向社会公布,制发文件,颁发公布证明。并在自愿申报企业中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公布为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重企业公布活动,是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市场监管所、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大开展守重企业公布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我市符合守重企业公布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畅通各种咨询渠道。
(二)强化业务融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申报资料审核工作,指导辖区内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要把申报工作与创新信用激励机制试点、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及建立公布活动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三)严格审核把关。市局相关科室要严格标准条件,从严审核把关。对于2024—2025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申报企业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布活动范围。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不得推荐申报。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吃请及礼品礼金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冯思瑶;联系电话:07283319901
1.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2.企业申报填写说明
3.企业申报系统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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