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公布“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医药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6-02-13  来源:央视新闻  浏览次数:155

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截至2026年1月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

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累计行贿金额1万元以上为“失信”,累计行贿金额50万元以上为“严重失信”,累计行贿金额1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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