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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至12月,仙桃三楚友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未规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不按备案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等严重失信行动,被频繁投诉举报,多次被给予行政处罚。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加强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仙桃三楚友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导光凝胶等11个《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附件:仙桃三楚友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注销明细表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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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