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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统筹,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与各街道协同联动,集中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湖北和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自招保安员备案
(一)基本案情
湖北和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蓝天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擅自招用17名不具备保安员资格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有关规定,2026年2月公安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湖北省金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一)基本案情
湖北省金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金台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停止使用年检不合格的电梯,擅自将14台年检不合格的电梯保持通电使用状态。
(二)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十六条第三项有关规定,2026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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