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1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坚持“线上清朗”与“线下净厨”并举,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环境脏乱差、使用过期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现根据前期执法检查情况,将第二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希望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仙桃市某网络餐饮店涉嫌对所售商品的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局网络监测违法线索持证对位于仙桃市干河街道复州花园社区的仙桃市某网络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的店铺发现:1、“枇杷桃胶炖雪梨【清肺止ke换季优选】”商品宣传页面信息有“枇杷润肺止ke,桃胶美容养颜”、¥26.8、首单价¥9.2、月售10”;2、“红豆桃胶暖宫宝【经期补xue喝她就对了】”商品页面信息有“¥28起、月售200+、店内复购第一名”;3、荔枝酒酿炖蛋【补xue补阳最佳神器】和“宿醉救星.山楂红糖提神茶【已而复如出】商品月售为0”产品已下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

 

案例二

 

仙桃市刘某餐饮店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案

 

2026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对“仙桃市刘某餐饮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操作间环境卫生存在严重问题:炉灶两侧油渍积存、灶台下方面板及地面积垢未及时清理;操作间与外部通道的连接处未设置挡鼠板,通道上方亦未配备灭蝇灯;操作间内物品未按要求分类分区摆放;此外,现场1名正在穿制肉串的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上述行为反映出该店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隐患。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仙桃市潘某餐饮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某米粉店进行检查,在该店后厨炉灶旁调味品摆放区发现一瓶过期水塔牌料酒,标示生产日期为20240205,保质期为18个月,超过保质期226天。

 

当事人使用超过食用保质期的水塔牌料酒制作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没收涉案的料酒1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3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网络虚假宣传、后厨卫生脏乱差、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等网络餐饮领域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警示意义:

 

一、对消费者而言:这些案例揭示了部分外卖店铺在营销话术、后厨环境和原料管理上的真实乱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订餐便利的同时,要增强辨别意识,关注店铺资质与评价真实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二、对经营者而言:案例表明,任何以虚假功能吸引流量、以牺牲卫生条件降低成本、以侥幸心理使用过期原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食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诚信经营是长远发展的基石。

 

我局将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网络监测与线下检查的联动机制,对典型案例坚持“处罚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推动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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