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案例 | 西安长安区法院:“信用修复”护航涉案企业重回发展“赛道”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中国信用  浏览次数:767

   “本院同意被执行人的信用已修复。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本案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近日,在得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对其发出《信用修复证明》后,被执行人某企业负责人张某连连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企业有信用污点会影响工程招投标、融资等。”涉案的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张某说,为争取法院及时帮其修复受损的信用,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他们积极履行判决内容,主动配合法院开展工作。在将涉案相关人员的损失退赔到位后,他们及时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长安区法院执行局审查确认后,他们第一时间收到《信用修复证明》,让企业快速步入正轨、重回发展“赛道”。

 

   据了解,依托《信用修复证明》,让企业信用得以“造血再生”的信用修复机制,是长安区法院为深化执行改革、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出台的一项激励机制,也是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具体举措。该机制主要针对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积极行为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后,可以依据正当事由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发出《信用修复证明》。

 

   据统计,自信用修复机制推出以来,长安区法院已促进70余人次积极履行全部或部分判决内容;通过《信用修复证明》帮助30余家涉案企业“纠错复活”,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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