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精准发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仙桃日报  浏览次数:47

  近日,市财政局发布数据,2023年度,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累计225692.78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13079.17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94.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846.04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64.18%。

 

  近年来,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落实采购份额足额预留、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等措施,有效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提高中小企业市场占有份额,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减负降本,帮企纾困。我市将“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缩减到15个工作日,将原“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压减到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任何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 

 

  以“保本薄利,让利于企”为原则,全市金融机构对“政采贷”业务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其中对“政采贷”线上业务给予中标(成交)企业的融资利率原则上应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政采贷63笔,参与金融机构7个,融资额度 11419.1万元,为44家供应商及时解决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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